【本文摘要】
武汉市2010年度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75.3元;单位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02.3元。
在2010年度武汉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误工费数额时,受害人无法证实自己的工作岗位及性质,其误工费可按2009年度湖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,月误工费的标准为1975.7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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